本所成立于1994年12月14日,现有执业律师40人、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3人、行政工作人员2人,是娄底市执业人员最多、业务规模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。2003年12月26日,获评为湖南省 “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”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湖南宇能律师事务所
电话号码:0738-8311158
手机号码:15073806888
执业证号:31430000770081636U
执业律所:湖南宇能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湘中大道皇城御园二期1栋五楼(新市政府旁)
曹某不服娄底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(以下称娄底劳教委)劳动教养决定申请复议、复核一案,娄底劳教委以曹某构成抢劫为由,决定对其劳动教养一年。胡智林律师作为曹某的代理人,以证据不足、认定事实错误为由,向娄底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,同时,考虑到行政复议程序的时间较长,而曹某已被交付执行劳动教养,为了能够及时解除对曹某的劳动教养,胡智林律师又代理曹某向娄底劳教委申请复核。娄底劳教委经过复核,采信了胡智林律师提出的复核理由,及时撤销了该劳动教养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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